广告合规规避不能依靠拼音、谐音、文字变形,应当审查宣传实际表达含义

企业行政处罚北京执行律师:吴小薇

基本案情

某房地产企业在销售现场展板使用"离沪 zui近"开展宣传。企业抗辩,宣传当中没有直接书写中文汉字"最",不应当认定使用绝对化用语。执法机关调查取证证实,企业工作人员主观上就是使用拼音"zui"用来表达"最近"含义。法院最终认定该宣传实质属于广告法禁止的最高级用语,违法事实成立。

争议要点

部分企业试图利用拼音、谐音、错别字、特殊符号替换"最、第一、顶级"等禁止词汇,以此规避广告法绝对化用语禁令。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判断的核心,不是看字面文字本身,而是普通消费者阅读之后接收到的实际含义,同时结合企业工作人员的主观认知。即便不用汉字"最",只要传递出最高级的含义,依然构成违法。

律师法律提示

律师处理绝对化用语广告案件,不要局限在抠单个文字、符号形式,应当综合全案证据判断宣传实质含义:

1.分析普通消费者看到该宣传之后的一般理解;

2.结合企业内部沟通记录、工作人员询问笔录,查清企业发布该宣传的主观意图;

3.完整梳理全部证据链,判断该表述实质上是否传递出最高级、最优等绝对化含义。

实务提醒:广告合规切勿投机取巧,不要试图靠拼音、谐音、特殊字符变形来回避绝对化用语监管。执法司法关注的是宣传实际传递给消费者的信息,而非表面文字形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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