环保违法不仅罚企业,主管人员个人同样面临追责

企业行政处罚北京执行律师:吴小薇

基本案情

某公司因环保设施验收存在违法问题,行政机关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处罚,同时对公司负责人一并处以罚款。不少企业遭遇环保行政处罚时,关注点大多集中在企业本身的罚金数额,很容易忽视行政处罚还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个人法律责任。本案经过司法审理,该负责人被认定为案涉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,针对个人作出的行政处罚最终予以维持。

争议要点

企业普遍存在认知误区:环保违法是单位行为,只需要企业承担罚款即可,相关管理人员不会受到个人处罚。但在环境行政处罚实务中,符合法定情形下,主管人员个人同样要承担罚款等法律后果,个人处罚记录会留存归档,对个人职业信用、履职资质均会产生不良影响。

律师法律提示

律师代理涉企环保行政处罚案件,不能只审查对企业的处罚部分,必须同步核查个人责任认定是否合法,重点核实以下问题:1.厘清岗位职责:精准界定谁实际主管企业生产经营,谁具体负责环保设施日常运维管理,谁牵头落实环保验收相关工作;2.区分名义职务与实际履职:不能仅凭企业职务头衔直接认定责任人员,需核查实际履职、决策、管理情况;3.核验证据链条:审查行政机关提交的全部证据,判断能否充分证明该人员属于法律意义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,确认责任归属证据是否确凿、适用法律是否准确。

实务提醒:企业收到处罚告知,一旦看到拟追究管理人员个人责任,务必高度重视。个人被处罚不仅产生金钱义务,还会留下个人行政处罚记录,应当及时充分行使陈述、申辩权利,必要时通过复议、诉讼维护相关人员合法权益,避免个人无端担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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