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已经被政府要求关停退出,为什么恢复治理费用还要企业承担?
基本案情
某石料企业的矿山位于特殊保护区域。当地政府后来启动矿山关闭退出工作,要求企业停产、拆除设备、搬迁,并进行地形地貌恢复。企业当时提出了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:既然是政府推动的政策性关停,而且企业也愿意退出,补偿问题怎么解决?在一次关闭退出协调会上,企业提出:如果补偿合理,可以放弃矿权退出;如果不补偿,希望给予新的矿区或者其他解决方案。但之后,政府并没有就补偿问题与企业形成明确协议。与此同时,自然资源部门又不断向企业下达恢复治理通知,要求企业承担矿山恢复治理责任。企业后来在诉讼中提出:政府既然要求我们退出,甚至涉及补偿、搬迁,那么后续恢复治理为什么还全部由企业承担?法院最终没有采纳这一抗辩。理由是双方没有形成明确的补偿协议,现有证据也不能证明政府已经明确承诺承担后续恢复治理义务。
争议要点
这个案件对于企业特别重要:"政府让我退出"与"政府承担我的法定义务",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。
律师法律提示
律师真正需要做的是把会议纪要、政府批示、退出方案、补偿谈判记录、企业提交的申请、政府回复全部串起来,判断政府到底作出过什么承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