矿山已经通过恢复治理验收,为什么一年后又被要求重新治理?

矿山恢复治理2024执行律师:吴小薇

基本案情

某地区一家石料企业,因为政策原因退出矿山。企业按照政府要求停产、拆除设备,并完成了矿山恢复治理。相关部门和治理方案设计单位组成验收组,对恢复治理进行验收,验收合格。企业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。没想到仅仅几个月后,环保督察又发现矿山存在"恢复治理不彻底"的问题。自然资源部门重新组织专家踏勘,又重新委托设计单位编制恢复治理施工图,随后再次要求企业承担恢复治理义务,甚至提出如果企业不治理,政府可以组织治理,费用全部由企业承担。企业最不能接受的就是当初已经验收通过,现在为什么还能让我重新治理?案件诉讼中,企业据此主张自己已经履行了恢复治理义务。但法院最终认为,原有验收并不意味着企业此前存在的全部恢复治理义务当然消灭;如果矿山治理仍未达到法律、治理方案要求,原矿业权人仍可能承担继续治理责任。

争议要点

这个案件真正值得企业警惕的不是"验收有没有用",而是企业拿到一份"验收合格"的文件后,律师还要继续审查——验收的范围是什么、依据什么方案验收、验收针对哪些工程、后来提出的新问题是不是原治理责任的一部分。

律师法律提示

一张"验收合格"文件,未必能够解决后续全部争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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