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处罚不是只能"认罚",量罚本身就是律师可以争取的空间
基本案情
某污水处理企业在一次生态环境执法检查中,被认定存在污泥渗滤液外排问题。厂区雨水沟内的一根白色管道连接至外部河流,污泥渗滤液通过该管道排出,属于利用私设暗管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。企业因此被处几十万元罚款。企业认为,这根管道并不是自己私设的;污泥大量堆积还有第三方运输单位长期未及时清运、极端天气等客观原因;而且发现问题以后已经采取围堰等措施,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。律师的办案思路第一层是争事实,管道是否真的是企业设置?管道究竟是什么性质?是否存在连接污泥暂存区的证据?企业在诉讼中提出,该管道属于建设污水处理厂时已经存在的排水设施,并非企业后期私自设置,同时主张该管道实际用于疏通雨水沟积水。第二层是争责任,律师没有忽略一个重要事实:污泥暂存区当时堆积了大量污泥。企业提出,第三方运输单位长达7个月没有履行清运义务,导致污泥约720吨,远远超过正常暂存能力,同时又遭遇台风强降雨。企业此前还曾向有关部门书面报告风险,并采取围堰等措施。这实际上是在建立一个非常重要的抗辩逻辑:发生污染后果不等于企业当然存在主观逃避监管的故意。第三层是争处罚,即便行政机关最终仍然认定企业违法,也不能忽略:持续时间短;属于近两年首次;已经整改;存在第三方未及时清运等客观因素;企业已经采取防范措施。这些因素全部应该进入量罚评价。
争议要点
这起案件最终没有完全否定违法认定。但是,原来的35万元处罚已经被撤销,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处罚时,将金额调整为15万元,同时不再认定企业存在另一项"垃圾浸出液排放"行为。也就是说,律师不是只有"撤销处罚"这一种价值。在企业无法完全摆脱行政责任的时候,还可以通过:事实抗辩→责任减轻→情节评价→裁量审查。一层一层压缩企业最终承担的责任。
律师法律提示
行政处罚案件最忌讳的一句话:"违法了就认,罚多少政府说了算。"违法成立和罚款多少,是两个不同的问题。一个成熟的企业行政律师,应该同时给企业准备:不违法的方案、违法不成立的方案、即使违法也要从轻处罚的方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