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地产宣传文案需要适用房地产广告特别规则,不能仅适用普通广告审查标准
基本案情
某房地产企业在销售现场宣传"国贸 CBD 45min",同时在公众号宣传项目抵达机场、高铁站所需要耗费的通行时间。企业认为仅属于客观介绍周边交通配套,不存在误导消费者,不构成广告违法。
争议要点
房地产广告拥有专门监管规则,并非套用通用广告标准即可。针对距离、通行时间类宣传,房地产广告有特殊要求:宣传交通所需时间,不能只标注理论最短通行时长,应当真实客观,不能利用理想化通行时间误导购房消费者。普通的项目情况介绍和受规制的房地产商业广告边界,需要结合宣传目的、表述方式严格区分。
律师法律提示
律师审核房地产广告宣传内容,不能只按照普通广告规则进行审查,应当优先适用房地产广告专项监管规定:
1.将宣传内容逐项拆解,区分客观事实陈述与带有诱导性的商业宣传;
2.重点核查交通时长、配套设施、区位描述等房地产高频风险表述;
3.核查宣传内容是否有真实依据,识别容易误导购房人的表述;
4.准确适用房地产广告特别规定,而不是仅适用一般广告法律条款。
实务提醒:房地产企业做宣传文案审核,不能只套用普通广告规则。房地产广告存在大量专门限制性规定,交通时间、配套、学区等表述均属于高风险点,需要专项合规审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