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法推翻违法事实时,审查裁量合理性、争取降低罚款也是重要诉讼目标
基本案情
某企业因氮氧化物排放超过排污许可证限值被处以罚款,企业否认存在排污超标,提起行政诉讼。律师并没有把全部办案突破口集中在"是否构成排污超标"这一实体事实之上,而是同时从排放标准适用、监测采样程序、监测报告告知送达、法制审核程序、处罚裁量情节多个维度开展全方面审查。案件审理后,法院认可排污超标违法事实以及处罚的法律依据,但二审基于裁量因素发生变化,依法对罚款数额予以调减。
争议要点
很多企业办理行政诉讼,把胜诉简单等同于必须彻底撤销行政处罚。但大量环保案件当中,违法事实证据扎实,想要完全推翻处罚客观上难度很大。行政诉讼的价值并不只有撤销处罚一条路径。即便违法事实成立,依然可以围绕过罚相当原则,针对裁量情节提出抗辩,争取调低罚款金额,同样可以实现企业维权目标。
律师法律提示
律师代理环保行政处罚诉讼案件,应当建立多层次办案思路,不能只聚焦否定违法事实:
1.优先核查违法事实、证据、法律适用是否存在硬伤,判断是否具备撤销处罚的可能性;
2.如果实体违法事实难以推翻,则全面梳理从轻、减轻裁量情节;
3.逐项审查监测程序、法制审核、文书送达等各类程序细节;
4.重点对照裁量基准,论证原处罚裁量是否畸重,请求法院调整罚款数额。
实务提醒:行政处罚诉讼,撤销处罚不是唯一追求。在违法事实难以推翻的情况下,依法争取降低罚款金额,减少企业经济损失,同样是非常重要的维权成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