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地区某企业收到拆除通知误判必须经过法院才能强拆
案例详情
收到拆除通知后,企业负责人一直认为"行政机关必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" 因此没有停止施工。咨询律师后,律师首先区分已建成违法建筑;正在建设违法建筑;判断拆除通知是否合法;是否应立即调整施工方案。随后作出判断,对于正在建设中的违法建筑,依据《城乡规划法》第六十五条,可以依法及时拆除,不适用一般行政强制执行程序。
案件结果
处理结果:暂停施工,就拆除提起复议程序,在此期间帮助企业补办手续。 企业启示:很多企业败诉,不是因为违法,而是适用了错误的法律程序进行抗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