委托第三方做环评和验收,企业无法免责

企业行政处罚北京执行律师:吴小薇

基本案情

某企业将项目环评编制、变动分析以及竣工环保验收相关工作,全部委托专业机构承办。后续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查发现,项目实际建设内容相较于原环评文件发生重大变动,同时认定企业出具的自主验收结论存在问题。企业提出抗辩:相关技术工作交由专业机构完成,企业是受第三方机构误导,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但法院审理观点明确:建设单位才是环保验收的法定责任主体,不能因委托第三方开展技术服务而免除自身法定义务。

争议要点

很多企业存在误区:环评、验收等环保事项交给专业第三方机构来做,一旦出现问题,责任就应当由第三方承担。但法律层面,项目建设单位是第一责任人,委托第三方只是技术外包,不发生法定责任转移。即便第三方机构存在过错,也不能直接免除建设单位自身的环保法律责任。

律师法律提示

律师代理此类环保处罚案件,不能将办案思路局限于核查第三方机构是否存在过错,需要同步重点审查企业自身责任:1.厘清企业作为建设单位在环评变更、自主验收环节的法定责任边界;2.核查企业是否履行必要的审核、核实义务,是否对项目建设情况、验收材料真实性尽到主体审查责任;3.梳理全部证据,判断现有材料能否证明企业知晓或应当知晓项目存在重大变动、验收材料不实等违法情形。

实务提醒:企业委托第三方环保技术服务机构,仅为技术协助,不等于责任外包。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、验收结论真实性负有主体责任。企业在委托服务时,应当做好过程留痕、资料复核,避免发生问题后,以听信第三方作为抗辩理由却无法得到行政机关、法院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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