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地区某企业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险些错失听证机会
案例详情
自然资源部门依法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,明确告知企业享有陈述、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,但企业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任何意见,也未申请听证。很多企业负责人认为"反正最后都要起诉,现在不用提交意见。"实际上,这种认识容易错失行政程序中的重要救济机会。 律师关键动作:律师通常会判断是否需要申请听证;提交书面陈述和证据; 对违法面积、土地性质、处罚裁量提出异议;尽量把争议解决在处罚决定作出之前。
案件结果
处理结果:律师介入后,积极争取到企业听证的机会,保障企业陈述、申辩和听证权利。为后续处理奠定良好基础。 企业启示:收到《行政处罚告知书》,往往是律师介入的最佳时间,而不是最终处罚决定作出之后。